
3月16日,上海商办房地产市场迎来一项利好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26年3月16日起,上海市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的下限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在具体实施中,各家银行需充分考虑在途交易等因素,切实便民利民。
关于调整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此次上海政策快速落地,是对国家层面宏观政策导向的积极响应。今年1月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副行长邹澜宣布,央行将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将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旨在支持推动商办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上海商业性质用房执行的是2007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首付比例长期维持在50%。此次调整,标志着上海商办房贷政策迎来了近20年来的首次变化。
业内分析指出,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将显著提升商办项目的资产流动性,有效吸引各类资本入场。以一套总价500万元的商业用房为例,新政实施后,购房者的启动资金需求将从250万元降至150万元,单笔交易可节省100万元现金流。这一举措将降低投资与经营门槛,有效释放合理的市场需求,对于盘活存量资产、提振市场信心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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